长江职业学院文化教育学院 欢迎您!最新推荐:
学生天地
友情链接
学生工作 您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学生天地 >> 学生工作 >> 正文
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栏目:学生工作 作者:admin 来源: http://yycmxy.cjxy.edu.cn/  时间:2016-03-15 08:38:11 点击:

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为强化学籍管理,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,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转专业工作的原则

1.坚持公开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。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。

2.按照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与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、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。各院部要做好要求转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,加强引导教育,加强调控,避免学生盲目、跟风地转专业。

3. 转专业的审批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。非学籍管理部门和及其它岗位不能代办转专业的报批手续。

二、转专业条件

凡我校电子注册在籍的高职学生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予以办理转专业:

1.有专长,转专业更有利于个人发展和就业;

2.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;

3.因特殊困难或其他正当理由要求转专业;

4.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;

5.二年级以上(含)(不包括三年级最后一学期)的学生征得家长(或监护人)同意自愿降至一年级重修的,可按一年级学生等同条件选择转入同类其他专业。

三、转专业的限制条件

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以办理转专业

1.跨录取批次转专业;

2.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;

4.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,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;

5.在校期间,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;

6.错过学校规定转专业期限的;

7.其它无正当理由的。

四、转专业程序

1.学生申请。拟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提交转专业申请(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),填写《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。

2.院部审查。拟转专业学生所在院部和拟转入专业院部分别组织对其进行审查,审查同意后,将转专业申请等手续报教务处。

3.教务处审查。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,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名单教务处以文件的方式通知相关院部。在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必需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,并到新专业所在院部报到学习,逾期不报到者,取消专业调整资格。

4.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获得批准的学生,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异动相关手续,并将数据报相关主管部门,凡已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。

五、转专业时间

1.第一次:截止军训结束后一周内

2.第二次:截止第二学期第一周内

六、相关要求

1.学业要求。凡已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,毕业要求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要求。如学生在原专业所有课程合格,在转入新专业以后,相同课程可以免修。但未修读的课程由转入院部安排相应的学习计划,学生自行补修。

2.学费标准。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交纳学费。

3.纪律要求。在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前,严禁转专业学生提前到转入专业“借读”。

4.《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、《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》在转专业办理时间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,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。

七、其他

1.本规定适用于长江职业学院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。

2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原有专业调整实施细则同时废止。

3.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江职业学院教务处。

附件:1.《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

2.《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院部汇总表》


附件1 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

学号

姓名

性别

出生日期

院部

专业

学制

类别层次

拟转出院部:

年级

专业

班级

班级序号

拟转入院部:

年级

专业

班级

班级序号

转专业

理由

转出院部

辅导员

转出院部

负责人

转入院部

负责人

教 务 处

1-1003

财 务 处

2-211

学籍异动

办理结果

1-1006

注:以上手续办完后将此表复印一式四份:1份送转出院部学生科、1份送转入院部学生科、1份送教务处存档,1份由学生本人保存。

附件2 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院部汇总表

院部名称:

序号

学号

姓名

异动情况

备注

转出院部

转出专业

转入院部

转入专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