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长江职业学院《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各班级评议小组评定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,现将学院拟获得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(公示名单附后)
国家励志奖学金:7人
国家助学金: 88人
公示时间为:2017年11月14日--11月16日。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,请于11月16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,一经查实,取消该生享受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资格。
办公地点:南校区明德楼1-1011办公室
联系电话:027-87178911
联系人:顾明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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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职业学音乐学院
2017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