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我院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,根据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等部门《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鄂财教〔2023〕58号)有关规定,以及长江职业学院《关于开展
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过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评议、班级公示,报学院,拟评定龚晓钰等50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拟评定朱欢欢等370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—28日。
如有异议,请以现场反馈、书面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实名向学院反映。
受理人:李老师
受理地点:匠心楼1楼111室
受理邮箱:653704342@qq.com
受理电话:027-87053848
文化教育学院
2024年10月24日